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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山东英才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

来源:山东文亮专升本 作者:山东专升本 2020-03-05 02:28:51

山东英才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,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,我院2020年在部分普通本科专业中实施专升本招生计划。

为确保我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。

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
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第二章 学院概况

第四条 学院名称:山东英才学院 学院代码:13006

第五条 学院地址:

校本部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;邮政编码:250104;

北校区:山东济南济阳崔寨;邮政编码:251401

  第六条:学院类型:普通本科院校

  办学层次:本科、高职(专科)

  办学类型:民办高校

  学习形式:全日制

第七条 学院简介

山东英才学院位于山东省会济南,创建于1998年,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。占地面积1600余亩,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,校内建有12个实验(实训)教学中心,教学仪器设备1.35亿元,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8个。馆藏纸质图书220余万册,电子图书103万册。学院以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,重视内涵建设,大力加强专业、课程建设。确立了以工学、管理学和教育学为主干、兼顾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定位。设有37个本科专业,43个高职专业,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2609人。2014年,学校被省教育厅、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,2015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。2013、2018年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就业50强,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;2017年,被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;2019,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山东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。

第三章 组织机构及职责

第八条 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凡属考试、录取中重大问题,一律集体研究决定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。

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学院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。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、工作认真负责、作风正派、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。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。

第九条 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行“考录分离”的原则。健全监督机制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考试、录取工作全程监督,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,接受社会的监督,确保专升本招生考试、录取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为:0531-88253050。

第四章 报名与招生计划

第十条 招生对象、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格获得方式

(一)招生对象

1、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。

2、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。

(二)报考条件

考生报考专升本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1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规定。

2、身体健康。

3、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,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,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。

4、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。

(三)报考资格获得方式

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,或通过我院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;退役士兵(含应往届)均具有报考资格。

第十一条 招生计划

按照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,我院专升本(生源高校推荐考生)招生计划为325人。具体如下:

第十三条 考试报名

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20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,达到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我院志愿。

第五章 录取查询

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

生源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 4 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、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,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。

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我院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,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 4 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、所报志愿,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,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。未达到我院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。

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单列计划、单独划线、单独录取,志愿填报、投档录取要求与高校推荐考生相同。

第十五条 录取公示

(一)考生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。

(二)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。

(三)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。

第十六条 成绩复合及申诉。自荐考生对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如有疑问,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。

第六章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

第十七条 学费等收费标准参照我院招生简章。

第十八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〔2010〕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。

  第十九条 学院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其他奖学金。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,学院开设“绿色通道”,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、减、缓政策,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。

第七章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

第二十条 被我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,持身份证、录取通知书、准考证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,办理入学手续。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,将被取消入学资格。

第二十一条 入校后,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,若发现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,取消考生入学资格,不予注册学籍。

第二十二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,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。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“在本校专科起点××专业本科学习”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。

附则

第二十三条 我院不设招生代理,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    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。


通讯地址:

  南校区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;邮政编码:250104

  北校区: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崔寨;邮政编码:251401

咨询电话:0531-88253000,0531-88253001 

监督电话:0531-88253050

传真:0531-88257501    
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ycxy.com

学校招生网网址:http://zsw.ycxy.com/

电子邮箱:zsbycxy@126.com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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